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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拟与沪深交易所建合资公司

  港交所8月18日发表声明,已原则上同意与上交所和深交所就在香港注册成立合资公司一事开始磋商。

  声明提到,如果合资公司得以成立,其业务领域可能包括发展指数和其他股票衍生产品、编制新指数等,但不限于上述领域。

  港交所董事会强调,港交所18日未签订任何具约束力的协议。因此,合资项目不一定成立。港交所将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在适当时候另行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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