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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 中银香港成为清算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 05:39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万敏 发自北京

  海峡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和货币管理合作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7月13日,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香港”)董事长肖钢签署了 《关于向台湾提供人民币现钞业务的清算协议》,授权中银香港为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清算行。根据协议,中银香港将与台湾方面许可的台湾商业银行的香港分行签订人民币现钞业务协议,由这些分行作为交易主体,通过其总行向台湾当地的金融机构提供人民币现钞供应与回流服务。

  央行相关人士表示,台湾人民币现钞兑换业务开办以来一直是由香港的两家商业银行提供抛补,新的安排与台湾方面原有的安排最根本的不同点是,中银香港是经人民银行授权的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有关授权可以确保中银香港为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提供公平、及时、准确、专业的人民币清算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台湾人民币现钞货源不稳定、残旧钞多、兑换成本高等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这一安排将进一步为海峡两岸人员往来提供便利,也为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和加强两岸货币管理合作奠定了基础。

  同日,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就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办理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的情况,加强交流并交换相关业务数据等信息,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业务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央行表示,通过香港人民币清算行为台湾提供人民币现钞清算服务,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中国大陆仍实行资本账户管制,出于管理上的需要,目前境外人民币清算服务主要通过香港人民币清算行进行;二是香港已有一套较为完善的人民币业务管理办法,有关业务的启动、运作、拓展及风险管理都较容易安排。目前的安排也是经过与台湾方面协商一致后确定的。

  除上述央行公布的与香港金交所合作信息外,据外电报道,人民银行和香港金管局将于下周一(7月19日)在香港签署该协议,以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的经营范围。香港金管局首席执行长陈德霖(NormanChan)6月18日表示,随着需求的上升,该项计划将允许港资银行在香港推出人民币保险、证券及基金产品。

  此外,央行称台湾地区何时开放人民币存款、汇款及贸易结算等业务,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

  中银香港2001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持牌银行。此前,中银香港已成为人民银行委任的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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