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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会计师公会监管权 港府7年前已研类似手段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2日 08:09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4月12日消息,本港应否交由独立法定机关,取代香港会计师公会监管会计界的监管权,早在2003年已出现过激烈争议。

  据香港媒体报道,本港应否交由独立法定机关,取代香港会计师公会监管会计界的监管权,早在2003年已出现过激烈争议。港府及会计界为此一度拉锯,最后港府同意维持业界的“自我监管”制度,但建议设立财务汇报局,专责调查上市公司相关的会计违规事宜。因此,要是如今港府“旧事重提”,欲削减公会的监管职能,恐又会惹来公会及业界的反响。

  02至03年期间,多家民企及新股爆出“造假”事件,最轰动要数金禾、富昌及裕丰3上市公司,被发现夸大盈利以符合在港上市资格,一名安永会计师为此被廉署拘捕。而会计师公会的调查工作一向缓慢,被外界质疑偏帮“自己人”,未能有效监管会计师。

  港府为此提出检讨会计界的监管制度,除了建议公会在调查和纪律委员会中,加入半数“非会计界”成员,以确保委员会的独立性,减低市场质疑“会计师查会计师”的不公平观感外,亦积极研究应否交由法定机关规管会计界。

  业界反引设财汇局 无惩处权

  会计师公会及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对港府此举甚为反感,认为港府将个别“造假”事件的责任问题,全部推到会计界身上。港府及会计界就此争持不下,公会及后突然提出“反建议”,建议设立财汇局调查上市公司相关的帐目个案,但要由当时财赤严重的港府出资成立。

  最后港府同意设立财汇局,但除了港府出资,也要证监会、港交所及会计师公会合力承担。公会虽然支持设立财汇局,但拒绝交出裁决和惩处违规会计师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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