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思行宣布,与深圳雷曼光电股份订立意向书,先思行同意与雷曼在内地成立合营公司,运营范围包括大功率发光二极管(LED)产品研发、销售、质量管理及品牌运作。
先思行(00595)2月3日发布公告称,于2010年2月2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先思行有限公司(先思行)与深圳雷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雷曼)订立意向书。订约各方有意将意向书订立为无法律约束力。根据意向书,先思行有条件同意与雷曼在中国成立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运营范围包括大功率发光二极管(LED)产品研发、销售、质量管理及品牌运作。合营公司将由先思行与雷曼共同管理。
预期先思行与雷曼各自之资本投资将不超过2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资本投资将主要用于LED产品研发。于成立合营公司后,雷曼将拥有合营公司51%股权并享有其51%溢利,而先思行将拥有合营公司49%股权并享有其49%溢利。于成立后,合营公司将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