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利宣布,已就出售一家附属公司的专业意见订替代备忘录,买卖双方已同意给予对方自备忘录的日起30天专有期,以进行尽职审查、筹备资金并考虑是否进行建议买卖目标公司。
恒宝利(03989)12月15日发布公告称,由于需要更多时间咨询有关出售一家附属公司的专业意见,已订立替代备忘录,出售协议将予替代,藉此买卖双方已同意给予对方自备忘录的日起30天专有期,以进行尽职审查、筹备资金并考虑是否进行建议买卖目标公司。
恒宝利早前宣布,以现金总代价6,000万港元出售恒宝利(南京)时装全部股权,恒宝利(南京)时装的采购、贸易及制造业务已因恒宝利于09年上半年进行重组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