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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连任香港证监会主席 任期两年

  记者 刘伟 编辑 阮奇

  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昨天公布,方正再度委任为香港证监会主席,任期两年,至2011年10月19日止。陈鉴林及李金鸿同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任期两年,11月15日起生效,至2011年11月14日。

  曾俊华表示,方正带领香港证监会经历环球金融危机的挑战,并促进与内地有关机构的联系,期待他带领证监会继续向前迈进。

  陈鉴林自2007年11月起担任证监会非执行董事,李金鸿现任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中国内地及越南办事处主席。

  曾俊华表示,证监会的工作可受惠于李金鸿的法律专业知识及企业融资经验,并赞扬11月卸任的非执行董事郑维志在过去6年任期内,致力协助提高证监会的管治、问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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