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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债和解方案最快今天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 11:28  新浪财经

  9成事主获赔6至7成 银行损失25至75亿

  新浪财经讯 银行与证监会商讨的迷债和解方案已进入最后直路,香港媒体报道称,消息指双方已就“六加一”方案达成共识,只待银行获得董事会审批同意后便可公布,预料最快将可于今日(7月22日)收巿后公布。据分销银行初步评估,在上述方案下,银行界的损失金额介乎25亿至75亿元。

  可享抵押品首1成

  所谓“六加一”方案,意思是银行会先行给予事主本金6成(65岁或以上可获本金7成)的赔偿;待银行将抵押品变现后,相当于本金1成的金额(first dip of 10%)将退还予事主,剩余价值则用以填补银行先前的6成损失。

  有消息人士指出,“六加一”方案将可令全港约9成的迷债事主获得6成至7成本金,较去年政府提出的回购方案(即8成事主可获7成本金)更为吸引。假如在“六加一”方案,以及填补银行损失后,抵押品仍有剩余价值的话,银行将把剩余价值全数归还事主(见表)。换言之,除非抵押品价值为“零”,若有任何剩余价值,迷债投资者仍有“头啖汤”的权利,大部分可望取得相等于票面值7成至8成的金额。

  值得留意的是,早前已与银行个别和解的事主,若和解金额不及方案的赔偿金额,亦可向银行追回有关差价。银行界目前普遍估计,抵押品价值将介乎本金20%至50%不等。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于去年底就抵押品作出的估值计算,迷债系列5至9的抵押品价值只剩不足1%,因此事主只能获得银行的6成本金赔偿。至于系列15至34,抵押品价值约为本金11%至52%不等,该批事主将可获得“六加一”(即7成本金)赔偿。

  和解方案 专业投资者不适用

  对于抵押品价值较高的10至12,以及35至36系列,由于当时估值达到本金逾7成,预料银行在扣除“六加一”后,将仍有剩余价值可拨予事主,而该批事主不但可获得7成以上赔偿,银行亦将毋须承受任何损失。

  若以迷债投资者人数约3.3万,涉及总额125亿元计算,在“六加一”方案下,银行界自行估计损失金额介乎25亿至75亿元;而抵押品价值愈高,银行的损失金额便愈低。

  不过,消息人士指出,此次集体和解方案不适用于专业投资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即资产组合达800万或以上人士),以及其它手持雷曼股票挂钩票据或Constellation结构性票据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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