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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港建立人民币拆借市场开绿灯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3日 07:55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公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香港银行界最关注的是,贸易结算安排能否催生香港银行同业之间的人民币拆借市场,形成市场化人民币利率以及衍生各种人民币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使香港成为名副其实的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明报》从中港权威消息人士处了解到,管理办法已为香港产生人民币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开了绿灯。

  融资限额初期数百亿

  贸易结算安排能否衍生境外人民币拆借市场,取决于四大因素,一是贸易结算和融资的额度,二是贸易结算和融资的还款期长度,三是香港商业银行向清算行(中银香港)或内地结算银行(如交行、建行)拆入人民币的利率,四是内地出口企业收到人民币货款可否存放境外。

  额度问题上,人民银行对外发布的信息是会“实行总量控制”。据了解,这意味推行试点初期总额规模不会很大,只有数百亿元人民币,跟香港金融体系现有的人民币资金池规模相若,但可视乎实际情况逐步扩大。

  还款期最长210天

  还款期长短是关键所在,权威消息人士透露,管理办法已经给出方向。管理办法内有一规定,内地出口企业若在210天内仍未收到货款,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备案。这意味相关的贸易结算和融资一般不超过210天,香港目前贸易融资的期限参照国际标准,一般为90天到180天,管理办法的规定已经达到国际标准,符合人民银行宣称的指导思想﹕“尽可能按照国际惯例制定,减少制度障碍,适当提供便利。”足够让拆入人民币头寸的商业银行进行短期拆借。

  融资利率方面,管理办法开了两条渠道,一是向境外清算行(即中银香港和中银澳门)融资,清算行可向内地银行同业市场拆借人民币。另一渠道为香港商业银行直接向境内结算银行(包括中行、交行、建行等)拆借人民币。这意味香港商业银行借入人民币的成本将会跟内地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相近,若境外有人民币需求,商业银行可以较高利率放贷,赚取息差。

  此外,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内地出口企业可以把出口所得人民币货款存放境外,只需向有关部门备案,货物出口退税优惠也不受影响。此一安排对境外人民币资金池的形成相当有利。

  权威消息人士表示,虽然在还款期和利率等问题上还有一些细节需要厘清,但人民银行公布的管理办法可以让香港形成人民币拆借市场,信号已相当清楚,这信号对于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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