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香港证监会上诉 电盈私有化前途未卜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8日 07:04  21世纪经济报道

  电讯盈科(0008.HK)的私有化充满了戏剧化。4月6日,对电盈来说,是极其复杂的一天,也是极具戏剧性的一天。

  4月6日,是电盈私有化成功与否预定的落锤之日。当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关淑馨法官宣布,批准电盈私有化协议安排。而在宣布上述结果后,香港证监会旋即向上诉法庭提起上诉,要求上诉法庭厘清电盈私有化过程中有关分拆股份的问题。几个小时后,上诉法庭批准香港证监会的上诉,暂缓执行原讼法庭批准电盈私有化安排的裁决。

  分歧:种票并不违法?

  “电盈私有化过程中,小股东并没有被大股东威迫,做出违反自己最佳利益的行为,而有股东合谋串通投票是严重的指控,必须要有强有力的证据,我接纳电盈大股东盈科拓展代表律师的说法,承认证据不足,裁定大多数股东赞成私有化,是以真诚行事,并未压制少数股东利益。”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关淑馨4月6日宣判。

  据本报记者4月7日从高等法院拿到的判案书显示,关淑馨认为,虽然证监会以电盈的个别股东将股份大量分拆以增加赞成“人头票”的数量为由提出质疑,认定有人“种票”,但在香港,分拆股份转手并不违法,也没有法例限制。

  但香港证监会显然对原讼法庭中的一些裁定存有疑虑。

  本报记者从香港证监会获得的资料显示,香港证监会表示对分拆股份方面的问题很关注。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Martin Wheatley)甚至表示,若干关于分拆股份的重要法律论点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回应,本次裁决在这方面没有充分厘清,而对于香港市场,以及保障小股东利益而言,这些论点都涉及重要原则。

  证监会表示,自2月4日出席股东大会并取走大会投票记录后,随即投入大量资源,彻查所有相关事实,分析了逾6000份投票记录,并与91名证人见面,审查约2000份包括相关股票、电盈股东名单、过户记录与电话、计算机及个人记录在内的资料,取得并审查五家经纪行共数百名客户的开户、买卖及交收记录,已经备好一份拟呈交法院的证据,这份证据包括49页的主要誓章,以及载有33个关键证据的文件夹。

  “我们已在4月1日聆讯开始前将所有证据送交涉案各方,包括电盈、盈科亚洲拓展有限公司及Starvest Ltd,也将这些证据呈交法院,并对这些证据所指的有关2月4日股东大会进行方式作出了评论。”香港证监会表示。

  “证监会向法院提交的资料,显然有助法院审理此案。尽管这是证监会首次行使法定权力介入法律程序(香港证监会此前已先咨询香港财政司司长意见),但保障投资大众利益特别是当有指控称上述利益可能已遭侵害或损害时,这些工作尤为重要。”香港证监会称。

  而至于香港证监会提起上诉的相关资料,香港高等法院以不能予以披露为由,未向本报记者提供。

  香港证监会也表示,上诉法庭已批准香港证监会就原讼法庭关淑馨法官批准电盈私有化协议安排的裁决提出上诉,上诉聆讯将于4月16日进行。

  盈拓:是否延期未定

  在香港高等法院批准电盈私有化后,又遭香港证监会上诉使原方案暂缓执行,电盈私有化前路未卜。

  就在上诉法庭宣布暂缓执行原讼法庭的裁决后,电盈紧急发表声明,并表示电盈私有化的最后截止日期可能延长。声明表示,原私有化条件未必能于最后截止日期即4月23日或之前达成。至于是否能延期,声明称,任何有关延长的事宜将涉及寻求电讯盈科、联通及高等法院的同意,并且需要与Starvest融资协议的贷款人进行协商。而目前无法肯定能取得有关各方的同意,也无法肯定能否接受贷款人就延期而可能加入的条款。

  盈科拓展4月6日晚在发给本报记者的声明中表示:如得到所有相关方的同意,当中包括贷款人的同意,以及相关条款及条件被接受,是次私有化的完成是可行的。但盈科拓展目前不会就是否延迟原定的私有化最后截止日期作出决定。

> 相关专题: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