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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雷曼苦主在美入禀索126亿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4日 11:10  新浪财经

  文汇报报道,本港一批雷曼苦主正式入禀美国法院,指产品信托人及看管人未有尽其应有责任,令投资者招致损失,向投资产品信托人美国汇丰、抵押品看管人Bank of New York Mellon及雷曼清盘人索偿16亿美元(约126亿港元)。7名雷曼苦主代表透过美国律师于美国时间周四下午(本港时间昨日凌晨),正式提出诉讼,代表律师表示,预计最快1年后正式展开聆讯。

  代表律师Patrick Daniels指出,入禀追讨的雷曼产品投资者大部分为退休人士及散户,一直只作较保守投资,购买迷你债券是为获取较高利息,认为信托人美国汇丰将产品包装成“低风险”,有误导成分,投资者并不知道迷你债券会受雷曼破产影响,导致投资者蒙受损失。

  变装“低风险” 误导投资者

  本港“雷曼苦主大联盟”召集人陈光誉表示,信托人美国汇丰未有履行责任,为投资者购买优质投资产品,任由雷曼兄弟,将款项买入“有毒”而且复杂的投资产品;当产品出现状况时,又未有及时通知投资者,令招致损失,完全未有做好信托人责任。

  另方面,作为抵押品看管人的美国银行Bank of New York Mellon亦未有妥善监管美国汇丰,购入适合的投资产品,亦出现失责。

  入禀的7名雷曼苦主代表中,有两人为美国公民,两人持有美国绿卡,其余3人则为香港居民,希望为全数3.3万名迷债投资者,透过集体诉讼争取回本金。陈光誉指出,在迷债的销售章程中列明,产品不能向美国公民发售,银行销售产品时明显违反限制,相信有助胜出官司。由于案件牵涉集体诉讼,聆讯程序较为复杂,律师预计最快在1年后才能展开聆讯。

  力保抵押品 免血本无归

  陈光誉又指,“雷曼苦主大联盟”原打算只向信托人美国汇丰提出诉讼,咨询律师意见后,发现雷曼清盘人将迷债抵押品视为雷曼资产一部分,用于日后向债权人作为赔偿。惟迷债合约中列明,抵押品应属迷债投资者所拥有,故有必要同时入禀保护面值16亿美元的抵押品,以免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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