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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再议延长董事持股禁售期无果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0日 05:1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蒋家华

  备受香港投资者关注的“董事持股禁售期延长”事件9日经过近8个小时马拉松商讨后仍无果而终。

  港交所方面称,不会就其旗下上市委员会9日举行政策会议中商讨延长董事持股禁售期事宜发表任何评论。

  港交所原先希望进行的相关修订内容为,将董事持股的禁止买卖期由现在的公布中期和全年业绩前各一个月,改为业绩期结束日至业绩公布前。按现行4个月内公布全年业绩,3个月内公布中期业绩的规定,则香港上市公司的董事最长将有7个月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

  这导致200余家香港上市公司于去年年底刊登联署公开信,反对港交所将董事持股禁售期延长。这是香港自2002年“仙股事件”以来,市场对监管机构修例最严重的一次抗争。

  由于市场反对声音持续增加,港交所行政总裁周文耀及证监会主席方正先后表示,条例实施须顾及市场意见,以及要考虑公布季度报告问题,作出“全盘”考虑,有可能事件最终需要证监会“插手”,将禁售及季度业绩报告事宜一并再进行市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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