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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镇江 谭璐
市场人士关于美银减持的担忧终成事实。
1月7日,美国银行以每股3.92港元的固定价格出售56.2亿股中国建设银行(下称“建行”)的股票,比建行在此前一天的收盘价4.45港元大幅折让11.9%。
以1月5日1美元兑换7.75港元的汇价计算,美银此次减持可套现28亿美元。2005年美国银行入股建行的价格是1.32港元,此次出售建行股份,美国银行净赚18.85亿美元。
刚刚与美国银行合并的美林,以及瑞银集团将负责此次配股。
问题是,美国银行为何在此时减持建行,又将转让给什么人?美林消息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美国银行持有的建行股权将转让给来自美国、欧洲以及亚洲的长期机构投资者。
但具体转让名单,该消息人士并未透露。
1月7日,受配股消息影响,建行股价从早上开始一路下跌,当日收报4.06港元,下跌8.764%。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美银大手笔配售建行的同日,再有市场消息传出,长和系主席李嘉诚旗下的李嘉诚基金,也正透过美林以折让价沽出20亿股中国银行(03988.HK,601988.SH),套现40﹒6亿港元。
据称,李嘉诚是次配售由美林安排,每股配售价为1.98-2.03港元,较中行7日收市价每股2﹒14港元,折让约5﹒14%-7﹒48%。
可见,近期外资股东集中抛售中资银行股已经不再是传闻。
减持源于财务压力?
对于一向坚称视建行为长期投资的美银来说,这次大幅减持背后的原因颇惹人揣测。
瑞银投资研究董事王瑶平在1月7日对本报记者表示,“美国银行减持应该出于自身财务考虑,因为美国很多银行都要接受政府的支援,所以它们没有理由手里拥有太多的外国的股票。这是主要原因,而并不是因为美国银行与建设银行的合作方面的问题,或者说他们觉得现在的估值太高。”
建行发言人证实了该说法。
建行发言人表示,美国银行出于自身财务状况等因素考虑,减持部分建行股份,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建行对此表示理解。
据称,美国银行此次减持主要转让给长期机构投资者,目前配售认购热烈。
光大证券银行分析师金麟分析称,美银此时减持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补充自身流动性,二是让季报和年报好看些。他指出,国外银行贷存比通常在80%甚至更高水平(远高于国内60%-70%的水平),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拆借资金不仅困难,且利率很高。美银刚刚完成对美林的收购,流动性和资本金不足情况会显得非常严峻。其次,国外银行的年报通常比国内出得早,现在出售可以收回一部分浮盈收益,提高银行盈利指标。
1月5日,美银网站公布,董事会已通过优先股季度现金分红计划。“美银很需要现金”,金麟表示。
2008年10月27日,美国银行原持有建行的191亿H股正式解禁。彼时,美国金融机构正处于极度困难时期,当时国内市场人士担心美银会大幅减持以自救。但在之后不到一个月内,美银不仅没有减持,反倒行使期权大幅增持建行195.8亿股,使其持股比例从原来的10.75%增加至19.13%。
中银国际银行分析师袁林认为,美国银行未选择在2008年10月底减持主要原因是股价太低(2.5港元/股),而且“在当时情况下也很难寻找到合适的买家”。
上述美林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在本次配售完成后,美银还将持有16.1%建设银行股份。
除了美银之外,目前淡马锡控股也可以出售其在建行的99亿股份,因为根据建行的上市文件,去年8月底就已经结束锁定期。王瑶平说,根据目前的情况,美银或其他机构在未来可能会继续减持。
标准普尔金融机构评级资深董事曾怡景1月7日也表示,“从短期来看,这种大幅减持当然会对股价有压力,但是从评级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这对中资银行的评级并不会造成直接的影响。”
建行发言人强调,建行与美国银行的战略合作在过去三年多时间里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双方一致确认美国银行减持部分股份不会影响双方的战略合作。美国银行多次公开表示,减持少量股份,不会改变其建行重要股东的地位,美国银行对中国经济和金融发展充满信心,对中国建设银行的未来充满信心。建行将继续与美国银行在各个业务领域展开深入合作。
此前,建行战略协助项目办公室主任孙建政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亦表示,建行与美银战略合作期限至少7年,美银增、减持出于商业利益,不影响双方合作。
配售一度遇阻
就在距离现在不足一个月的2008年12月15日,美国银行曾经计划配售建行的股份,后来又突然取消计划。有市场人士揣测,美国银行去年底取消配售计划,与中国证券法对于持股量5%以上的股东卖出股票的规定有关。
根据《中国证券法》第47条,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将持有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投资收益归公司所有。
美国银行原来持有10.75%建行股权,在去年11月28日透过行使认购期权,向建行最大股东中央汇金公司增购建行股份至约占该行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9.13%,涉及金额超过70亿美元。因此,按照证券法规定的6个月期限,美银要到今年5月底才可进行配股。
不过香港某外资律师行一位律师在1月7日对本报记者表示,《中国证券法》的适用范围为在中国境内交易的A股和B股,对于H股并不适用。所以美国银行在去年12月取消配售计划,应与证券法并没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