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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失责 中国光大融资前高层两年半禁入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6日 00:45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朱宝

  1月5日,香港证监会公布,禁止中国光大融资前董事总经理及其中一名前负责人胡景邵重投业界,时限为2年半,即从2008年12月29日起至2011年6月28日止。

  “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胡景邵作为中国光大负责融资的前高层,未尽填报资料必须小心谨慎的职责,使东大新材料照明控股有限公司(08229.HK,以下简称东大)连同转板申请的排期申请表格(A1表格)一并递交的上市文件草拟本,载有多项严重不确的资料(“与事实有出入”)。”香港证监会负责此事查询的麦顺娴告诉本报记者。

  麦顺娴告诉记者,中国光大曾担任东大的保荐人,协助东大申请从香港联交所创业板转往主板上市,而胡景邵在监督另一名负责人员处理转板上市申请时,没尽到必要的监督职责。麦称,胡景邵若当时适当地作出监督,就能发现和避免这些错误。

  按规定,胡景邵应当确保东大向联交所递交A1表格前,中国光大方面为东大上市申请进行的尽职调查已大致完成。这意味着,胡景邵当时在监督另一名负责人处理该公司的转板上市申请时,很可能在上述资料中“造假”。

  “具体是哪一份,因监管原因无法透露。”麦顺娴告诉记者。

  资料显示,东大在2002年7月26日于香港创业板上市,上市保荐人是京华山一企业融资有限公司,但东大的转板申请却在2004年4月失效。

  该股从2004年7月29日开始停牌。目前仍是停牌状态,停牌原因显示“待发出股价敏感资料的通告与待该公司发出有关该公司可能的重大交易的通告”。

  “东大目前仍在创业板,至于某公司股票长期停牌,港交所不会促请其尽快复牌,也不会给予长期停牌的公司处罚,因为港交所是公司股票上市的桥梁,监管方面由证监会负责。”港交所投资服务部的倪小姐告诉本报记者。

  除上述光大融资前高层之外,因东大被罚的还有京华山一。“据证监会的调查,京华山一企业融资于2002年出任东大保荐人及持续保荐人,未有对最大客户及销售额进行充分的尽职审查;也无确保其在回应联交所关于销售额被夸大一事的查询,作出完整回应;也无汇报察觉销售额不当情况;及监督从事东大保荐人工作的人员。”证监会表示。

  “对于对胡景邵等的处罚是否很严重,证监会是按照违规的严重性决定处罚的严重性的。至于禁止重投业界2年半,对个人的影响应该是挺大的。”麦顺娴告诉记者。

  而至于东大的股票由2004年7月29日停牌以来,投资者一直无法买卖股票一事,监管机构会否促请公司复牌,以及长期停牌会否有针对性的惩罚措施,截止记者发稿时,证监会仍未对本报记者的查询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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