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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0388-HK)原定于本周四(2009年1月1日)实施延长董事禁止买卖期的建议,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今日早上就有关事宜进行讨论,地产及建造界代表议员议员石礼谦动议港交所取消明年实施的延长禁售期,并重新推出为期六个月的咨询,最后有关动议获得通过。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市场监管应该在证监会及港交所互动下由市场制定,政府的角色是厘定监管架构,监管改动应该向市场广泛谘询,确保制度有适当制衡。
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通过重新咨询延长董事禁止买卖期的建议,港交所(00388-HK)上市科主管韦思齐表示,部分香港上市公司由家族拥有及管理,故重申有必要加强规管董事买卖股份,即使把禁售期延长至7个月。
此外,他强调,延长禁售期旨在希望上市公司在年结后尽早公布业绩,让投资者掌握最新资料以便作投资决定;而一年中仍有合理时间给予董事买卖股份。
他补充指,相关修订的谘询文件超过10项建议,已作出充分谘询,并获得证监会同意,而非黑箱作业。
证监会署理行政总裁简俊杰补充,延长禁售期是处理公众利益,配合内幕交易条例,令市场减少误导消息,是配合良好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