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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银行香港分行非法销售证券 两高管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0日 11:19  新浪财经

  星岛环球网称,印度第二大银行ICICI Bank香港分行日前被控未获证监会发牌便向客户销售总值约130万美元(约一千万港元)的投资产品,当金管局调查时,银行的高层否认其事,并涉嫌删除与客户的电邮记录,及把文件运往印度。该银行香港分行的私人银行部主管日前承认控罪,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30日判刑,前行政总裁则否认控罪受审。

  香港《文汇报》报道,两名被告分别为ICICI Bank Limited的香港分行前行政总裁Arnab Basu(40岁),及私人银行部主管Verghese-Abraham(39岁)。私人银行部主管承认一项故意隐藏或销毁文件罪,前行政总裁则否认同一控罪以及两项欺诈罪。

  ICICI Bank Limited于2005年10月在港取得银行牌照,主要从事私人银行、向中小企业借贷和基金等业务。他们于同年12月向证监会申请经营证券交易,但不久自行撤消申请。及后,金管局收到投诉,指该银行在未获牌照下经营证券业务,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遂在2006年2月调查,发现该银行在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涉及五宗为客人购入投资产品的交易,总值128万美元。

  金管局约见该银行多名高层包括首、次被告,首被告分别在3、4月两度发信回复金管局,声称该行经理只是按客人的要求,从事汇款服务,否认销售投资产品。然而,次被告在调查期间承认银行曾向客人销售投资产品,他并向首被告查询,上司回应称可售予“专业投资者”,只要一件投资产品不售予多于50名买家便可。

  当事件曝光,被告和多名经理决定删除与客户之间有关投资产品的电邮,但把备份的储存在另一活页夹,并把相关文件运往印度,令金管局未能追查交易纪录。ICICI Bank、首次被告及两名职员,早前已遭证监会票控无牌在港经营证券业务,全部被告均承认控罪,除一名职员获有条件释放,其它被告罚款四千至四万元。

  ICICI Bank于1994在印度成立,根据银行的网页数据显示,ICICI Bank为印度第二大的银行,也是印度最大的私营银行,总资产截至2008年9月底达1,04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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