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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与蒙牛对赌协议3年前就已解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 02:40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张娟娟 李凌霞 发自上海、深圳

  中国乳制品龙头企业蒙牛的命运,目前似乎与两份文档绑在了一起。一份是牛根生抛出的“万言书”——《每日经济新闻》昨日已对此进行过详细报道,另一份便是蒙牛与摩根士丹利之间的“对赌协议”。

  尽管蒙牛日前已宣布,其已通过从联想控股等机构得到类似抵押贷款的方式,解除了与摩根士丹利关于蒙牛4.5%股权的抵押贷款,但是,蒙牛与大摩之间的那份“对赌协议”仍然是舆论热议的焦点。这一协议被众多媒体视为悬在牛根生头上的一把利剑。

  协议已于3年前自动解除

  据媒体报道,蒙牛上市前曾与大摩有过一个对赌协议,其中,牛根生承诺:10年内,外资系随时随地可以净资产价格或者2亿元人民币的“蒙牛股份”总作价中较高的一个价格,增资持有“蒙牛股份”的股权。这样,即使牛根生准备对抗外资系,外资系也可以轻松地增持“蒙牛股份”的股权,从而摊薄牛根生对蒙牛的控制力,架空牛根生。

  记者仔细阅读牛根生的求援万言书后发现,从头到尾他都只字未提过什么“对赌协议”,万言书中更没有显现出老牛对该协议的任何担忧。那么,舆论所传的“对赌协议”到底存不存在?这究竟是一份怎样的协议?它对牛根生真的有那么大的威胁吗?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致电摩根士丹利,大摩中国区媒体负责人表示,最近有关蒙牛和大摩的报道引起了公司的高度重视,部分媒体不负责任的揣测有失凭据,对此,摩根士丹利有必要作个澄清。

  据该负责人表示,大摩与蒙牛于2003年的时候的确签订过一份对赌协议,但该协议早在2005年就已经自动解除了。

  “我们没有要收购蒙牛”

  据介绍,所谓的“对赌协议”,通俗点说就是投资方和融资方在达成协议的时候,对未来某种不确定情况的约定,如果约定条件出现,那么投资方可以“行使某种权利”;反之,如果约定条件未出现,则融资方可以行使某种权利。

  2003年,蒙牛与摩根士丹利、鼎辉、英联三家投资机构签订了一份“对赌协议”,协议约定:如果在2004年至2006年三年内,蒙牛乳业的每股赢利复合年增长率超过50%,三家机构投资者就会将最多7830万股转让给金牛(蒙牛为了在海外上市注册的壳公司);反之,如果年复合增长率未达到50%,金牛就要将最多7830万股股权转让给机构投资者。

  “这其实是一种双赢的股权激励机制。”上述大摩负责人表示:“由于蒙牛业绩表现很好,2004年6月份就提前达到了预期增长目标,所以对赌协议也就自动解除了。”2005年4月,三家机构投资者以向金牛支付本金为598.76万美元的可换股票据的方式提前终止了双方协议。

  也就是说,最近舆论大肆渲染的“对赌协议”其实早就不存在了。那么,大摩又会不会趁现在蒙牛股票大跌的时候大量收购蒙牛股份,最后架空牛根生呢?对此,上述负责人明确表示:“蒙牛是一家非常好的民族企业,我们非常看好并支持它,并没有要收购它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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