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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资170亿港元 详解招行21天要约收购永隆(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7日 05:03  21世纪经济报道

  J.P.Morgan代表招行银行无条件提出全面收购建议,其附于回应中的函件载明,接纳全面收购建议应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且不得撤回,仅《收购守则》允许者除外。

  函件表示,招商银行方面确认,其具备充裕内部资源,并将以其内部资源应付当全面收购建议获全面接纳时所需资金。而在之前的9月4日,招行已完成300亿人民币次级债券的发行。

  上市地位是否维持?

  依据J.P.Morgan的函件,如果招行在寄发日期后的不超过四个月内收购不少于90%的收购股份,招行有意行使《公司条例》赋予的权利,从而强制性地收购招行未根据全面收购建议收购的永隆银行股份。在完成强制收购后,永隆银行将成为招行的全资附属公司,并将根据上市规则,申请撤回永隆银行股份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但若招行在寄发日期后四个月内并未获得行使前述强制收购之权利(无论因未能收购90%的收购股份或其他原因),则招行拟维持永隆银行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而永隆银行新委任的董事也向联交所承诺,在此情况下,永隆银行将采取措施,确保永隆银行有足够公众持有量。

  而J.P.Morgan的这份函件也提及,联交所已表明,若在全面收购建议结束后,公众持股量少于适用永隆银行的最低指定百分比,即永隆银行已发行股份的25%;或若联交所相信永隆银行股份买卖存在或可能存在虚假市场,或公众持有的永隆银行股份不足以维持有秩序市场,将考虑行使酌情权暂停买卖永隆银行股份。

  也就是说,全面收购建议截止后,公众持有的永隆银行股份可能不足(监管要求),因此,可能暂停买卖永隆银行股份,直至达到指定的公众持股量为止,或者若提出撤回永隆银行的联交所上市地位,则直至上市地位撤回为止。

  而据永隆银行的股权结构所载,公众人士是永隆银行除大股东外持股量最大的部分,即,招行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的持股量为53.12%,公众人士的持股量为36.99%,而余下两大股东分别为永时实业有限公司与永隆银行董事,持股量分别为9.44%与0.45%。而永时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持股人则包括卖出永隆银行股份的伍氏家族,即伍絜宜有限公司、伍宜孙有限公司及宜康有限公司,持有永时实业的总股份在40%以上。

  换个说法,或可说永时实业有限公司与永隆银行董事,分别持有的永隆银行9.44%与0.45%股份,收入招行囊中只是时间问题。公众持股量将从更大程度上决定永隆银行的撤市或维持上市地位。

  在招行发出全面要约收购第一天,招行H股(03968.HK)与上日收市价相比,跌去1.50元,跌幅达8.30%,而招行A股则跌停。

  而招行行长马蔚华对招行与永隆银行整合则表示:永隆银行的加盟是招行向国际市场迈出的第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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