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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措施限粮油肉涨价 12家企业提价需报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7日 10:09 财华社

  国家发改委宣布,推出《关於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从本月15日起,指令6种食品及商品,包括粮食制品、猪牛羊肉、牛奶、鸡蛋、食用植物油及液化石油气,必须在加价前申报及备案,违反措施的企业会遭行政处罚。

  需要直接向发改委申报的企业名单共12家,包括:方便面行业的顶新国际集团、统一企业(中国)(0220-HK)、今麦郎食品和白象食品集团;食用植物油行业的益海投资、中粮集团、九三粮油工业集团和山东鲁花集团;乳品行业的内蒙古伊利实业、内蒙古蒙牛乳业(2319-HK)、光明乳业和石家庄三鹿集团。

  据规定,上述食品及商品企业,一次加价超过4%,及在30日内累积加幅10%以上,需向主管部门书面呈报。

  发改委表示,从去年开始,部分重要商品价格已经明显上涨。今年1月上旬,36个大中城市豆油、猪肉、牛肉和羊肉零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8%、43%、46%和51%。价格上涨对广大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

  发改委表示,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是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的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及服务。有关措施不影响企业自主定价,不是冻结价格,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当局干预的是企业不合理调价。在价格显著上涨的情形消失后,会及时解除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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