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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氏地下钱庄案与港股灰色资金通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 03:41 第一财经日报
舒时 香港旺角奶路臣街,“中港人民币找换行”。 招牌上写着“特快中国(内地)汇款即日收发”,但在近日,当《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咨询能否汇款至内地或是接受内地汇款时,店员很紧张地表示,从不经营此项业务。至于没有汇款业务又为何悬挂此招牌,她则拒绝再回应。 随着媒体对“杜氏地下钱庄案”的降温,这家据称为案件主角杜玲旗下分号的货币找换店,已经悄然再度开业。类似货币找换店在香港数量众多,香港警方怀疑,其中部分可能涉及洗钱活动,因此要严加管理。 货币找换店多过银行 香港的银行多过米铺,然而,当你置身香港,你会发现其实货币找换店更甚于银行。几乎每个银行网点附近都会有数家货币找换店。这些货币找换店通常只有两扇铁窗,顾客通过铁窗下的小孔找换外汇。和银行业务相比,这儿的汇兑手续更快,有的汇率甚至会优于银行。 这种在香港遍地开花的货币找换店,其性质和北京中国银行网点门口经常蹲点的“黄牛”们几乎相同,只不过,在香港做“黄牛”是个正当买卖,而在内地则是被打击的对象。 香港货币找换店开始引发传媒关注,正是因为在“黑汇天后杜玲地下钱庄案”中,杜玲的丈夫也是经营货币找换店。当消息曝光后,一度有大批传媒涌向上述“中港人民币找换行”,使得其被迫一度关门歇业。 其实上述店员在面对本报记者时有点紧张过度了。对于香港的找换店而言,外汇找换与汇款均属合法生意。根据香港法例第四五五章的《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只要向香港警务处进行符合规定的登记,商家就可以在港经营汇款代理及货币找换的生意。警方的数据显示,目前全香港已经有1718个获登记的汇款代理人及货币找换商。 在香港属于合法的外汇汇款业务在内地未必如此。按照内地法律,相关汇款只能通过指定的银行机构进行,数额巨大的还必须报请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从外汇汇款的主管机关来看,内地与香港的差异巨大:在内地,有关监管可能会涉及海关、外汇局、央行等多个部门;但在香港,主要由警务处负责相关的法律监管。 记者曾致电香港金融管理局,询问这些货币找换店是否也需要纳入其监管范畴,其官员回应说,金管局只负责监管在香港的银行,不会理会货币找换店的行为,如果涉及有关洗钱案件均应该找警察局而非金管局。 应该说,现阶段内地的资本管制对于金融安全与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但是对于那些寻求套利机会的人,这种管制显然是羁绊。 于是,地下钱庄也就应运而生。据知情人士介绍,较早期的地下钱庄其实是找一个在内地与香港两地均有账户的港商,钱庄的老板借用这个港商的账户,接收内地客户的人民币汇款,然后用香港的港币账户转账到客户的户头,在这个过程中,钱庄老板和港商平分手续费。在珠三角一带,由于港商和台商众多,因此要建一个地下钱庄也颇为简单,不过考虑到法律风险,这些钱庄通常只做熟客生意。 一位经常往返港粤两地的港商对记者表示,不少港商或是台商在内地均设立了众多的空壳贸易公司,其目的就是方便资金流动和调拨。而这也为许多地下钱庄提供了便利,众多的空壳企业可以申请到更多的外汇额度,同时在操作上也更隐蔽。地下钱庄的老板可以通过这些港商的空壳公司户头进行转账和结算,有些港商或是台商甚至自己就是地下钱庄的老板。 炒港股催生汇款需求 严格来说,内地的地下钱庄与香港的找换店没有必然联系,前者是法律打击对象,后者却是香港社会光明正大的生意。不过杜玲案的曝光让不少人对香港街头的货币找换店开始另眼相看。 香港的货币找换店大多也经营汇款业务,而且手续费比银行要优惠得多。 在湾仔街头,一家刚开业不久的货币找换店店员对记者表示,他们可以实现内地与香港两地的汇款业务,不论是汇至内地银行账户还是从内地汇来香港,时间只需要不到2个小时(甚至可以更短),收费方面,对于10万港元以内的汇款,只收取50港元手续费,而如果10万港元以上的汇款,不仅可以享受优惠汇率,还可以免去手续费。相比之下,中银香港的汇款手续费则要贵得多,而且时间上要等得更久,手续也更麻烦。 将港币汇往内地,从法律上说不存在什么障碍,问题在于,这些找换店通过什么渠道把内地的人民币换成港币汇到香港的银行账户上?这一点,记者在调查中无从得知,找换店的员工也不会透露。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内地股民对港股的投资渴求,正有越来越多的资金透过各种渠道流向香港,也有许多投资者把赚取的港币利润换成人民币汇回境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股票经纪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曾有内地客户一周之内从内地调拨了10多个亿的港元打入在香港的账户。“这笔钱肯定走的是地下钱庄。”这位经纪人说,“内地有限制每年的外汇额度,这么大的数额,你就是想走银行都走不通。更何况要在短时间内汇这么大笔钱过来。” 不过证券公司对于这种行为基本上不闻不问。“我们只负责合法买卖,至于他的钱怎么打到他自己在香港的户头,我们管不着。”他说。他还透露,一些同行为了拉拢珠三角的大客户,甚至会代为寻找“资金通道”,而公司老板即使知道,为了吸引客户,也只是睁一眼闭一眼。 面对大街小巷的货币找换店,很难确切获知,在香港有多少人像杜玲这样,以找换店为幌子配合其在内地进行地下钱庄的交易。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在内地,杜玲案被定为“特大地下钱庄案”,但在香港,很难找到相应的所谓“地下钱庄”概念。上述香港经纪人说,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更是全世界最自由的经济体之一,所有资金来去自由,货币找换店的所有业务只要是符合法律手续的,就是合法的。 根据香港警方向本报提供的资料,任何汇款代理人及货币找换商,对任何价值不少于8000港元的汇款或货币找换交易,必须核对顾客的身份证明,并需将有关数据及交易记录保存6年。从另一角度来看,这个规定意味着,只要数据和交易档案记录完整合法,找换店老板把外汇汇出汇入香港实在是平常事。 也正是因为如此,自有关法例2000年生效起七年来,香港警方总共才检控了200起违例案件,其中84宗是由于相关代理“一个月内没有向警方登记”,另外116宗是因为“没有备存汇款或货币找换的交易记录”。 相关报道: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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