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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股份民事赔偿案股民胜诉 赔偿金有263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 09:48 财华社
财华社深圳新闻中心 据《中国证券报》讯,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荣代理的第二批投资者诉蓝田股份民事赔偿一案,近日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蓝田股份等四被告赔偿40位原告损失2,625,802元人民币。 此前,武汉中院判处蓝田股份等被告赔偿陈荣律师代理的第一批79位投资者540余万元。 此外,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45位投资者诉蓝田股份民事赔偿诉讼也于近日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据了解,此次诉讼标的金额近230万元。该案开庭日期目前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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