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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浩诚证券涉嫌不当行为被限制行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 05:3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香港证监会昨日向浩诚证券发出限制通知书,禁止浩诚证券在未经证监会事先同意前,进行其从事发牌时允许的所有活动,包括处置或处理其所持有或代其客户持有的资产。 香港证监会作出这一决定的理由,是浩诚证券的客户账户和纪录,疑涉及未经授权交易及其它不当行为。证监会认为,浩诚证券曾以损害其客户权益的方式转移或以其它方法处理客户的财产,而这种转移或处理客户财产的情况可能会再次发生。因此,就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及公众利益而言,发出限制通知书是可取的做法。 证监会表示,限制通知书同时禁止浩诚证券辅助、怂使或促使他人处置或处理任何有关财产。 另外,香港证监会已向法院申请临时委任管理人,并向浩诚证券大股东钟月嫦及其姐夫萧润标发出临时资产冻结强制令,限制他们将其任何资产转移至香港境外或处置。向萧润标发出的资产冻结强制令,还涵盖其在全球不同地方的资产。法院亦向钟月嫦发出禁令,禁止其离境。 浩诚证券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约有690名活跃的现金客户和138名活跃的保证金(俗称“孖展”)客户。(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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