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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直通车试点应考虑经济法律等风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16:58 财华社
继国家总理温家宝表明“港股直通车”有四大考虑有待解决之后,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一官员日前撰文称,推行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港股直通车”)试点过程中,应全面考虑并妥善处理经济、法律、信用及技术等风险,且外汇监管部门还应作好对应非法资金流入的防范与查处。 最新一期《中国外汇》杂志刊登该篇署名张澄的文章称,境内个人投资香港证券市场,面临的经济风险远较投资境内金融市场为大。因香港证券市场是开放的国际化金融市场且没有涨跌停板的限制等原因,其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远高於境内。同时因其相当数量的股权期货、权证等高杠杆性投资工具不少受庄家控制,投机特性不可小觑。 同时,因境内法律与香港法律分属於不同法系,两者从立法程序、具体内容到法律执行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境内个人投资香港证券市场的行为受香港法律管辖.一旦出现问题,境内个人投资者很难有效地利用香港法律来保障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若今后试点参与机构有所增加,相应境外证券机构资信要求及信用风险也需认真考虑;因境内个人投资境外证券市场是通过网上平台及专用电话号码办理,若出现网络系统故障会导致投资者无法抛售证券,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文章并指出,目前内地一般公众尚不能方便实时地通过网络获知香港证券交易信息,亦存在资讯风险;而香港证券市场对敲的操作方式,也要求境内外汇管理部门继续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入的监测和管控力度。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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