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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政府拟将要求价单列销售楼面 地产商会称可考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 12:15 财华社

  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昨日讨论,在住宅物业销售说明中披露实用面积资料,测量师学会会长陈旭明建议,统一以“销售面积”一词代替沿用的“实用面积”概念,并分为甲、乙两部分,详列各分部所涉面积。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陈镇源表示,倘各界对销售面积的定义有共识,将要求地产建设商会在楼盘的价单中,列明不同单位以销售面积计算的尺价;政府亦将在测量师学会有关销售面积的谘询完成后,考虑把守则加入现行的预售楼花同意方案。

  地产建设商会执委会副主席梁志坚表示,有关建议可以考虑,但须先与会员商讨;他赞同统一以销售面积定义的建议,但表示现有建议部分条件,可能包括花园等没有上盖的地方。

  消委会与地产代理监管局建议,应该以销售面积作为发展商於价单计算单位的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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