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减勾地按金及接受银行保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17:15 财华社

  地政总署署长刘励超亦同时公布两项促进勾地的措施:(1)减低勾地时的按金要求,按金由申请勾地价的10%减至5%,以2,500万元为上限;及(2)接受以银行保证作为另一选择;本票或银行确认可兑现支票仍继续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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