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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就汀兰居诉讼判恒隆败诉 须退3.2亿订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 14:45 财华社

终审法院就汀兰居诉讼判恒隆败诉须退3.2亿订金

  终审法院就信和置业(资讯 行情 论坛)(0083-HK)及恒隆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0010-HK)汀兰居项目交易讼诉进行聆讯,一致裁定信置胜诉,推翻早前上诉法院及原讼庭的裁决;恒隆需要退还3.2亿元订金连同利息。

  事缘恒隆1996年以10.7亿元,出售荃湾油柑头桥景酒店(现称汀兰居)予信置,但信置於完成交易前指酒店质素货不对办,拒绝成交,被恒隆杀订3亿元,信和入禀向恒隆索回订金,恒隆则反向信和索偿近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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