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港股 > 正文
庄士机构(0367-HK)公布,截至2006年9月底止半年业绩,股东应占盈利8,374万元,较2005年同期的3,651万元增长1.3倍,期内每股盈利5.67仙,中期息0.75仙,特别息派0.5仙;营业额3.89亿元,05年同期为2.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