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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谋划A股股权激励 可能将成保险业首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 07:0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如顺利实施,将成为保险业首例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证券时报记者 秦 利  徐 涛

  本报讯 随着中国人寿有望成为国内上市的第一只保险股,该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方案也渐渐浮出水面。昨日该公司公布了针对于A股的《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如果顺利实施,这将成为保险业首例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股票增值权计划流行

  在香港上市的国内金融机构中,一种名为股票增值权的激励计划早已经流行,但由于受限相关投资政策,员工持股股权激励还没有。

  据记者了解,由于中国公民不能直接购买境外股票,我国境外上市国有公司的股权激励多采用“股票增值权”的方式。股票增值权是一种虚拟的股份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持有人将从公司获得一笔现金,金额相当于股份期权计划中执行期权获得的股份增值收益。在香港上市的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都公布了类似的激励安排。

  但是,在保险领域,股票增值权实施的并不多。新华保险、

平安保险都曾有过采取股票增值权激励的打算,但都没有最终实施,平安保险在香港上市时最后采取了员工间接投资平安的股权激励模式。

  最早实施股票增值权计划的保险公司是中国人寿。日前中国人寿实施了保险营销人员的股票增值权激励,100名作出突出贡献的销售精英获得了总股数为95.88万股的股票增值权。

  员工股权激励首现保险业

  随着中国人寿在国内上市脚步的临近,该公司在股权激励措施方面也做出了创新。昨日该公司公布了针对于A股的《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定于下月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公告指出,该方案将只涉及由独立信托机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或股东转让)购买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

  公告同时指出,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的、基于A股股份的股权性质的激励方式。员工股权激励的基本形式是由激励对象自愿认购股份和公司有条件奖励股份相结合。员工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外部董事);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一定职级以上的管理骨干等在岗员工;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业绩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和其它人员。

  据了解,员工股权激励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愿出资和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激励对象的自愿出资额为其本人上年度薪酬的10%;公司每年提取的激励基金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而计算出来的净利润中较低的一个的10%。受该公司委托的信托机构或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机构或组织,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东转让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方式购入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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