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宏生兄弟被判入狱六年不弃上诉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03:07 第一财经日报 | |||||||||
众名士求情法官作出有阻吓力判罚 本报记者 李亚 发自香港 创维数码(资讯 行情 论坛)(0751.HK)前主席黄宏生、其弟黄培升昨日下午被香港区域法院裁定串谋盗窃及串谋诈骗等四项罪名成立,法官简仕勋当庭宣布两人被判入狱6年。
昨天,香港区域法院7楼22庭被挤得水泄不通,60个座位的旁听席上座无虚席,走廊上也站得满满的。到场的大多数是从深圳赶过来的创维员工,还有不少黄氏兄弟的亲戚朋友,记者席也挤满了来自香港及内地的记者。 可能是意识到已经“无力回天”,辩方律师在上午并没有向法官提供新的证据,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向法官求情。辩方律师向法官递交了多封由业内人士提供的求情信。 辩方律师在列举黄宏生过往的业绩时提到,黄宏生一手将创维从一家亏损的小企业壮大为现今的中国家电巨头,深受企业员工爱戴,而黄宏生经常参加慈善活动,在该案件中不能证明黄宏生有直接的金钱获益。辩方律师还说,黄宏生为内地和香港经济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希望法官能从轻判决。整个陈情过程从上午10点开始,持续一个半小时。 正式宣判在昨日下午公布,尽管简仕勋称,不少业内重要人士为他们求情,为此深受感动,但简仕勋强调案件非常严重,涉及金额庞大,对公众和社会影响较大,尽管黄氏兄弟两人的行为令人伤感,但由于案件非常严重,因此要作出有阻吓力的判罚。 黄宏生兄弟自始至终一直坐在嫌疑犯席,即使在宣判结果的时间,他们的表情仍十分平静,审判过程中没有机会同亲戚朋友说话。按照法律程序,如果黄氏兄弟不服判决的话,还可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上诉。在上周五(7月7日)记者出席该案件的裁决时,黄氏兄弟曾亲口向记者表示将“一定提出上诉”。 资料显示,黄宏生兄弟在2000至2004年间,将创维系公司合计约5100万港元的款项,假借以顾问费及现金形式,存入他人户口,再转入其个人和母亲的户口,两人在2004年11月被廉政公署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