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郎朗 广州报道
经过19个月的漫长审理后,创维数码(0751.HK)非执行主席黄宏生、黄培升兄弟涉嫌盗窃上市公司4800万港元资金一案终于有了初步结果,黄宏生兄弟四项罪名皆成立。
香港廉政公署新闻国际宣传专员谢煜校告诉本报记者:“7月7日的审判过程很长,从
上午9点半左右开庭到下午4点半才有最后的结果,由于案情极为复杂,经过漫长的总结陈词和评审团合议,最终黄宏生兄弟的罪名全部成立。”
对于最终的判罚年限,有律师表示可能在3到5年。谢煜校指出:“7月13日再次开庭才会有最终结果,如果黄宏生对判决有异议,可以在28天内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创维集团品牌总监沈健也认可了这一说法,但他强调:“这并不是最终结果,而且黄宏生的案件对创维集团和上市公司的影响已过去,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据了解,2004年11月30日,廉政公署以涉嫌透过贪污手法进行诈骗及挪用公司资金将黄宏生及多名董事和财务总监拘捕。3个月后,黄宏生本人又被追加与串谋偷窃相关的3项罪名。
然而审判的过程却异常漫长曲折,在廉政公署将案件移交香港律政司后,先是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先后五次安排提堂,去年7月20日才正式提交位于香港湾仔的区域法院审理,经过去年11月的预审后今年1月17日正式审理,中间历时六个多月,控辩双方先后有20多位证人出庭作证。
据悉,在黄宏生案件审理的两年内,创维集团已经挺过了案件带来的后续影响,以及复牌带来的下跌压力,而且完成了从家族企业到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的过渡,并且通过赞助光彩事业、新农村影院工程等来拉近与政府的关系。
然而这次黄宏生的有罪判罚可能给创维带来新的冲击,以王殿赴、张学斌、杨东文为首的管理团队能否安然挺住这轮波动值得关注,黄宏生事件对内地在港上市公司的管理规范将有重要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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