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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资者有两种认购方式申购新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09:3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散户与机构分开申购

  一般而言,在香港,投资者首先按照认购金额分成两类,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申购。

  香港《证券上市规则》规定,供公开认购的证券总数平均分为两组:A组及B组。A组证券应按公平原则分配予认购额为500万港元或以下的申请人,即市场认购部分。B组则应按公
平原则分配予认购额超过500万港元的申请人,即机构配售部分。假如其中一个组别的股份认购不足,则应将余下的股份拨入另一个组别以满足该组别的需求,并相应地予以分配。

  IPO如果同时采取配售和认购两种方式,则按如下规则确定认购部分的最低份额:初步分配招股事项所发售股份的10%;当市场对认购部分的股份总需求量达到初订份额的15倍(但不超过50倍)时,启动回补机制,以使股份数增加到30%;当市场对认购部分的股份总需求量达到初订份额的50倍(但不超过100倍)时,运用回补机制,以便增加股份数目至40%;当市场对认购部分的股份总需求量达到初订份额的100倍或以上时,运用回补机制,以便增加股份数目至50%。

  散户有两种认购方式

  对于认购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散户投资者,可通过白表或黄表两种方式去认购新股,但两者只可选一,不能同时使用白表及黄表去认购。

  投资者如以个人名义登记获配发实物股份,应使用白表;如希望获配的新股直接存放在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应使用黄表。

  白表与黄表的主要区别是:由于邮寄实物股票需要时间,白表投资者在收到新股并将新股交给经纪商才能卖出股票,因此有可能来不及在新股上市首日买卖;而黄表中签者则因其获配股份已存于中央结算系统而节省时间,因此不影响上市首日卖出股票。

  此外,投资者还可用电子渠道申请认购新股。

  缩短上市时间

  减小一级市场风险

  由于新股发行在定价方面通常会为二级市场留下一定空间,因此,新股发行经常会出现超额认购的情况,因此公开发售认购权通常是抽签决定。

  为减少投资者认购新股的风险,目前全球市场普遍有将股票发行与上市之间的时间大为缩短的趋势。在香港,若主板上市公司于挂牌买卖前一天才刊发新股配发结果,联交所会要求该公司于指定的中文及英文报章及香港交易所网站刊登新股配发结果及所有中签者名单。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份配发结果则会刊载于创业板网站。

  “人人有份”

  为照顾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少发行人及保荐人会在招股完成后宣布,无论资金大小、中签与否,都保证每一个有效申购账户至少配售1000股的份额。形成一种“人人有份”的惯例。

  此外,融资(俗称“孖展”)安排在一些新股发行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在招股期间,银行及券商会向中小客户提供“孖展”,一般是其认购金额1-9倍,并收取一定的利息。这样,中小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将资金放大2-10倍。这一制度既有利于提高散户中签率,保护散户投资者的利益,也为银行和券商创造了巨大的商机。(雨 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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