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玉萍诈骗银行案12项罪名成立 被判入狱3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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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 17:2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上海地产前总经理毛玉萍诈骗银行信用状案,今日下午宣判。毛玉萍12项罪名成立被判入狱32个月,一半跟她上一宗案的刑期同期执行。 毛玉萍日前承认诈骗银行信用状贷款4900万元,辩方求情强调毛玉萍身家丰厚,犯
法官指案情严重,但由于多位名人及毛玉萍的囚友替她求情,故只判她12项罪名各判入狱32个月,其中16个月与她之前因做市,串谋诈骗、妨碍司法公正被判入狱三年半的刑罚,同期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