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证监会落实限制保证金融资转按上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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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8:4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李宇 报道 香港证监会上周五宣布,落实限制证券行保证金融资的转按上限,今年10月1日后,转按上限定为1.8倍,明年10月1日后降至1.4倍。 所谓转按上限,即证券公司以客户证券为抵押进行保证金融资过程中,抵押股票总
在《咨询总结》中,除设定了转按上限外,还对相应股份的扣减率(在保证金融资中,计算股票价值的折让百分比)进行调整。多只指数成分股的扣减率最终均维持不变,而非指数成分股扣减率则由目前的30%调升至60%,权证则由40%增至100%。 香港证监会在《咨询总结》中表示,处理源自证券保证金融资风险的各项措施构是一套平衡而公平的改革方案,既能为投资者提供较佳保障,同时又可将对业界的影响降至最低。 证监会中介团体及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张灼华表示,市场在过去两年一直表现蓬勃,经纪行普遍受惠于市值及每日成交量的显著增长。另一方面,市场波幅增加及近期所报道的挪用客户资产事件等因素,或会为投资者及业界带来额外风险。因此,证监会认为现在正是落实这些建议措施,为投资者提供更佳保障的适当时机。 张灼华同时称,证监会相信这套平衡的改革措施将有助保障投资大众,并为业界的长远发展奠下稳固的基础。此外,亦会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 视乎立法会在不反对即属通过的审议过程中的决定,新措施预计将于2006年10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