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达不当指导外汇买卖 被索赔206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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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11:17 财华社 | |||||||||
亨达国际控股(资讯 行情 论坛)公布,於3月28日若干报导指,宇宙电子厂有限公司、李定武及叶雪影(统称为原告人)向该公司附属公司亨达国际、亨达国际持牌代表陈琦及杨云耀(统称为被告人)提出诉讼,并发出高等法院诉讼传讯令状,指称被告人不当地就原告人之杠杆外汇买卖向原告人提供意见,而原告人寻求申索损害赔偿为数约2,062万港元连同有关利息及费用;於今年3月28日,该令状已送达亨达国际。
该公司将就亨达国际状况寻求法律意见,现尚未能确定该令状对亨达国际及该公司影响。 该公司今日复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