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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通过2007年赴港上市计划 可能自己承销自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07:52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钱昊旻 齐轶 北京报道

  以承销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而出名的中国国际金融公司,这次要把自己也给“推销”出去。日前,有境外媒体报道称,中金公司将赴香港上市,成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中国证券公司。

  中金公司人士昨天向本报记者证实,早在今年初,公司董事会就已经通过了2007年香港上市的计划。据称,享受丰厚承销费用的主承销商角色,也可能由中金公司自已担任。

  去年9月,在中金公司庆祝成立10周年的记者招待会上,中金公司董事长汪建熙表示正考虑增资扩股以满足下一步的发展需要。当时考虑的方式是首先由现有股东增资,如果数量不够,再引入外部股东。

  在同一场合,汪建熙还表示,发行上市、成为公众公司是中金公司未来发展的目标之一,但“目前还不具备这方面的条件,因此也没有时间表”。但时隔不过三、四个月,赴香港上市便成为董事会的共识。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随着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开放,海外大投行进入我国证券市场已势不可挡。同时,国内部分优质券商不断扩张的势头,也在各个业务领域冲击中金原来的“强势”地位。面对不断出现的创新业务以及成为做市商,任何一家券商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昔日“高高在上”的中金公司通过公开上市来支撑其高速发展,也在情理之中。不过,在部分监管部门的人士看来,“对中金而言,它并不缺资本金”。中金公司海外上市的另一个重要考虑,可能是为了更便利地推动其管理层持股计划。

  对于中金公司自己担任主承销商的做法,中金人士这样解释:此事有先例可循。国际著名投行高盛1998年在纽交所上市时,就是自己充当自己的主承销商。

  不过,国内一家券商高层对此表示惊讶,指出国内还没有公司给自己作承销商的先例,并质疑该操作方式是否违背《证券法》。目前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的中信证券,其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但法律专家指出,《证券法》并没有明文禁止券商成为自己公开上市的承销商。

  有熟悉香港联交所规则的海外投行人士说,如果中金在香港上市,自己担当主承销商没有问题。还有市场人士联想到去年交通银行在香港上市时,选择其股东汇丰银行作为联合主承销商之一,认为持有中金公司34.3%股份的

摩根士丹利极有可能会在中金的承销团中现身。

  中金公司可谓国内券业的“大佬”。作为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投资银行,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中金公司的诞生,“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之优势”。

  按目前的持股比例,中金公司5家股东依次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此前为中国建设银行)43.35%、摩根士丹利国际公司34.3%、

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7.65%、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7.35%、名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7.35%。目前资本金为1.25亿美元。虽然中国
证监会
有规定合资投行外方不能超过33%,但中金公司成了一个特例,摩根士丹利占股比例超过了这一限制,整个外方比例超过50%。成立伊始,中金公司所确立的发展目标便是“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世界级投资银行,为中国金融投资业的发展树立一个样板”,主要职责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体制改革、战略重组和海外融资等提供多种服务”。

  如果此次中金公司在香港公开发行上市的计划顺利实现的话,这又将开辟国内证券行业的一个先河。但是,对于中金这样的优质券商去境外上市,而不是选择国内市场,不少业内专家表示感到遗憾。他们认为,像中金公司这样的优质企业去境外上市,于境内投资者、于股市发展、于国家金融战略也有不利的一面。因为,一方面由于香港市场不能对境内投资者开放,境内投资者无法分享其高速成长的成果。另一方面,这些优质企业流向境外,从某种意义上讲,降低了我国境内股市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

  对于2007年这一时间表,监管部门一些人士也感到惊讶,觉得不会这么快。中金公司香港之行是否顺利,市场各方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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