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分拆证监会主席获香港立法会绿灯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08:01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李宇 报道 分拆港证监会主席和行政总裁职能的建议日前获得突破性进展,该建议已初步获得香港立法会接纳,预计相关法例的修订可在今年7月立法年度完结前获通过。 香港立法会对于分拆证监会主席职位的条例草案日前进行了重新审核,会上议员对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向立法会法案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指出,在分拆证监会主席的建议生效后,目前执行主席的8项法定职能将重整为5项法定职能转移给行政总裁,其中包括行政长官拟向证监会发出书面指令前咨询行政总裁。行政总裁其他法定职能还包括,签署证监会及投资者赔偿基金财务报表、召开证监会董事会会议,以及出席和召开顾问委员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