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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改革上市委员会架构 五月生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 03:5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王丽娜

  香港交易所上周五宣布,《上市规则》修订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修订主要涉及上市委员会的规模及组成,最早于5月全面生效。其中上市提名委员会的改组已于上周五生效,港交所行政总裁和两名港交所董事不再出任委员,改由两名港交所非执行董事出任。

  第一阶段的《规则》修订中还包括以下三项主要内容:扩大上市委员会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的成员至最少28人;更改上市委员会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的组成,包括最少8名投资者代表、港交所集团行政总裁,以及比例恰当均衡的上市发行人代表及市场从业人士;更改上市委员会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成员的最长任期:一般成员现时的任期为3年,主席及副主席的任期为4年,现将一律改为6年。该三项修订将于上市委员会成员现时任期届满之日生效。

  港交所同时宣布,待有关司法复核事宜解决,第二阶段随即展开。在第二阶段,上市委员会将重新探讨《咨询文件》所载的其它咨询建议,确定当中哪些建议仍可继续进行。

  该司法复核事宜缘于2001年3月,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公布中期业绩前,涉嫌选择性向分析员披露盈利数据,港交所就此事公开谴责新世界主席郑裕彤与董事总经理郑家纯等有关当事人,并要求他们接受港交所纪律委员会的纪律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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