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报告称近两年22%香港上市公司遭人欺诈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00:09 北京现代商报 | |||||||||
平均每年损失高达100万美元 商报讯 (记者 和平)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昨天公布了《2005年度全球经济犯罪调查》的最新结果,目前在香港上市公司中,有22%的公司在过去两年中遭受过欺诈,造成的损失平均每年高达100万美元。
据了解,本次调查的受访对象包括96家香港上市公司,这些公司大部分在中国内地设立了办事处或代表处。本次调查结果显示,随着全球经济犯罪的增多,在过去的两年中,全球几乎近半的机构都深受欺诈之害。而在香港,有22%的公司在过去两年中遭受过欺诈,但比2003年的调查结果下降了29%。据悉,这些香港公司因“有形欺诈”,即造成直接即期财务损失的欺诈,包括挪用资产、虚假借口,以及伪冒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平均每年高达100万美元。 当然,这一结果并不代表香港欺诈率下降的可能,实情可能是欺诈行为存在于香港公司内部,却未被察觉。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亚太地区鉴证服务部主管邓韬贤指出,经济犯罪不容轻视,因此公司需要实施专门的反欺诈措施,加紧内控,一方面可以避免财务上的直接损失,另一方面可以防止对公司品牌、职员士气,以及与顾客、供应商和其他商业合作伙伴的关系的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