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要约收购吉林化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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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 06: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吉林化工(资讯 行情 论坛)(000618)今日披露中石油要约收购报告书,以5.25元收购A股共2亿股;以港币2.80元收购H股约9.65亿股,两项总计占吉林化工总股本的32.7%。 此次A股要约收购的生效以H股的要约生效为条件,目前A股股东尚不能申报预受要约。本次H股的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吉林化工H股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同意该公司H股股份终止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即必须同时满足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75%以上有表决权股东
吉林化工将在12月31日召开H股类别股东大会,2006年1月4日召开境内本公司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如果A股要约生效条件在2006年1月6日得到满足,中石油将在2006年1月9日发布关于A股要约收购期限起算的提示性公告。考虑到春节假期影响,收购期限调整为35日,预计最早在2006年2月12日终止,届时将发布关于此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提示性公告。 作者:实习记者 李薇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