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汽指伙伴对附属诉讼并无理据将抗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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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 10:32 财华社 | |||||||||
长城汽车(资讯 行情 论坛)确认,保定长城内燃机制造公司(内燃机)的两名股东已就委任董事加内燃机董事会,向长城汽车向内燃机发起诉讼。 诉讼行动之背景董事确认,北京佳美亚投资(“佳美亚”)(保定长城内燃机制造有限公司(“内燃机”)24.5%股权之持有人)及保定中信内燃机制造有限公司(“中信”)(内燃机24.5%股权之持有人)已于04年12月16日在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人民法院向公司及内燃机发起法
内燃机乃在2000年5月注册成立及现由长汽、佳美亚及中信分别持有51%、24.5%及24.5%权益。 公司已就诉讼行动取得一家中国律师行的法律意见,公司理解诉讼行动现正由定兴县人民法院审议及尚未作出判决。长汽拟对诉讼行动作出有力抗辩,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影响董事相信诉讼行动并无任何理据,故不会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政状况或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