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法院五位法官一致裁定领汇官司房委会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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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11:02 财华社 | |||||||||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宣布领汇上市官司的裁决结果,终审法院五位法官一致裁定房委会于官司中胜诉,认为房委会出售公屋商场及停车场设施是合法。 李国能指出,房委会有权将其零售及停车场设施出售予领汇,这是由于房屋条例规定,房委会是有处理财产的权力。
他并指,在行使这项权力时,要确保为各类人士提供房屋及附属于房屋的康乐设施,而确保提供设施并非指房委会必须直接提供,因此房委会出售设施给领汇是符合确保提供这些设施的宗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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