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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神华能源IPO非常条款 A股补偿难及H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 09:09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谢飞 深圳报道

  试点绝对不只是A股的事情。

  股权分置的影响已经渗透到海外市场了,6月份内地两家大型企业交通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3328.HK)和神华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1088.HK)在香港H股上市就不得不面对股权

分置带来的问题。

  在这两家大型企业的招股书中,前所未有地出现了关于股权分置问题的表述,这引起了一些专业人士的关注。

  交行、神华涉股权分置条款

  在交行、神华的招股书关于“股本”的一节中,交行、神华都简单陈述了中国证监会于4月29日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内容,就试点公司的情况以及流通办法作了说明。

  从招股书看,交行和神华都对股权分置通知是否适用于H股公司感到迷惑,交行表示:《通知》适用于所有股份在中国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公司。然而,不清楚《通知》是否适用于股份仅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或者仅在境外市场上市的中国公司。

  神华在招股书中同样章节也对内地股权分置问题作出了说明,表述和交行大体类似。神华招股书称:“股权分置通知并无指明是否适用于H股公司。”

  交行和神华在H股上市,实际上也存在着非流通的股份,但它们并没有A股,那么神华和交行是否也属于《通知》涵盖之列?

  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某律师认为,在大多数人士看来,纯H股(不含A股)公司并不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范围。但蹊跷的是,只发行H股的交行的招股书对此也只能表示“不清楚”,神华则说“并无指明”,可见,两家纯H股公司对于股权分置改革是否包括H股公司这样一个基本问题都并不能确定,而只能给出一个模糊的解释。

  但神华在招股书中作出了这样的表示:“本公司确认本公司无意寻求神华集团将于本公司上市后继续持有的股份的任何部分根据股权分置通知重新分类为H股,无论于三年期间或其他期间。”

  交行的表述则是这样的:“本银行无意重新指定非流通股份,而本银行现时持有非流通股份的股东亦无表示要求重新指定彼等的非流通股份。”

  对于神华和交行的此类表述,一家基金公司研究总监认为,这实际上是一个承诺,是对国际投资者担心H股扩股的一个解释,表明无论怎样的情况,神华和交行的法人股都不会在H股流通。

  他同时表示:“上述表述上可能也隐含了另一个可能,就是部分股份可以根据股权分置通知转换成A股,如果出现什么需要补偿的当然与H股无关。”

  参与起草神华以及交行此次上市招股书的法律顾问,金杜律师事务所的一位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部分证实了上述专业人士的猜测。他说:“神华的表述是一种承诺,表明神华的法人股不会在H股上市流通。”

  但他表示从这句话并不能推断出神华就会在A股流通。他说,神华的表述是希望增强海外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港交所态度谨慎

  神华和交行“股本”章节大致相同的表述是偶然的巧合吗?

  两家公司的保荐人各不相同。神华的保荐人是德意志银行、美林证券和中金公司,而交行的则是高盛和汇丰。

  关注此事的人士认为:这很可能是证监会和港交所就此达成的某种共识。

  市场近来一直有传言称:中国证监会和港交所就股权分置改革中的H股问题已经在进行磋商,甚至已形成初步的协议。

  6月30日,记者采访了香港联交所新闻发言人罗文慧先生。

  就港交所是否就股权分置问题在和内地证监会沟通,罗文慧表示:“和内地证监会的沟通是经常有的,但沟通的具体内容不便透露。”

  当记者问及如何看待交行和神华在H股上市时特别提到的关于股权分置的问题时,罗文慧称:“注意到交行和神华的有关表述,但它们只是在招股书上提到,并没有其他。”

  关于外界传言港交所和内地证监会形成了有关于H股的协议的说法,罗文慧非常谨慎:“对此不便评论。如果有协议我们会公布。”

  记者查阅了今年5月之前在香港上市的H股,在“股本”章节中,都没有像神华和交行招股书这样的表述。如中国电信(资讯 行情 论坛)(0728.HK)2002年10月在香港招股上市时,在招股书“股本”章节中,就没有提及内资股和H股分置问题的处理,只是确认“内资股并无于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亦无被安排于中国任何其他认可买卖机构进行买卖或处理”。

  这说明在当时,或者说在今年股权分置改革启动之前,对于内资法人股与H股的关系并没有明确的安排。

  去年10月在香港发行H股的A股公司中兴通讯(资讯 行情 论坛)(0736.HK)也和中国电信的招股书类似,都没有提及法人股的流通问题。

  上述海埠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一直以来,H股上市的公司的法人股都不允许在H股上市流通。平安保险(资讯 行情 论坛)(2318.HK)的外方股东汇丰在H股流通都是需要经过国务院特别批准的。这可能是为维护H股的投资者,证监会和联交所的一种协议。

  H股可能无补偿

  H股在等待答案。

  6月27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对股权分置中的B股和H股问题作了专门的回答,尚表示:对于股权分置改革当中有关含有B股和H股两类公司的改革问题,我们也一直进行认真研究,我们也了解到有此类的公司正在准备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A股和H股分属大陆和香港两个市场,分别适用两种不同的市场规则。

  但尚福林并没有谈到具体A股问题如何处理,只表示要和香港方面沟通。

  7月1日,记者采访既有A股又有H股的中兴通讯,其董秘办人员表示:公司现在在积极研究之中,但具体的操作方案可能还是要等相关的关于H股公司的操作指引出台之后才行。

  无论最终股权分置改革就含H股公司会出台什么办法,至少目前,交行和神华的招股书透露了一个根本问题:有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的法人股的流通,肯定是在国内A股市场,而不会在H股市场。因为交行和神华公司的明确标明其他属性的股份不再归为H股,国有股流通也非H股,所以如它在内地上市,就只在内地减持;

  由此推出的一个逻辑是,H股公司的法人股如果是在内地上市全流通,那么补偿,应该只能是对A股市场的投资者补偿。但一个重要原则是,法人股流通对A股的对价不能损害H股的利益,比如,不能采取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600100.SH)那样以公积金转增的方式。

  但也有专业人士表示了另外的看法:法人股虽然在A股上市,但可能会影响H股的估值,因为A股全流通价格下跌,而A股与H股的比较效应可能还是会对H股有影响。

  (本报特约记者洪馥怡对本文亦有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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