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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的放宽对保险公司影响正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3日 10:40  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香港)  罗磊 (Felix)

  事件描述:保监会宣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运用提出比例要求。

  观点评论:所提出的保险资金运用条例中,以下几条符合市场预期:1)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2)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 20%;3)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 20%;4)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 5%;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 4%,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5)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6)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和创业风险投资。另外,超出市场预期的条例有: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 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 10%。

  投资建议:我们的观点是:1)保险资金运用的放宽,对保险公司长期投资收益率的影响正面,短期内没有大幅影响;2)市场可能比较关心有多少保险资金能流入股市。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实际比例取决于股票市场的表现和各保险公司对股票市场走势的判断,条例规定的只是上限;3)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具备稳定现金流回报预期)的不动产及相关金融产品达到 10%,长期有利于保险公司分散股票和债券上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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