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1日20:20 财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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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01108-HK)公布,为确保濮阳项目的建设工程进度、质量及顺利实现达产达标,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濮阳公司与国际工程于2017年10月11日订立了承包合同,据此,国际工程同意提供承包服务。于同日,濮阳公司亦与凯盛公司订立了脱硝脱硫工程合同及余热锅炉房工程合同,据此,凯盛公司分别同意负责脱硝脱硫工程及余热锅炉房工程。

根据承包合同,濮阳公司须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向国际工程支付总代价人民币4.39亿元(相当于约港币5.268亿元),包括设备及材料–4–供货款人民币2.36亿元、土建施工款人民币1.54亿元及安装款人民币4900万元。

根据脱硝脱硫工程合同,濮阳公司须以电汇或承兑汇票向凯盛公司支付总代价人民币2200万元(相当于约港币2640万元),包括设备及材料采购款人民币1350万元及设备安装款人民币850万元。



(责任编辑:f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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