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0日07:57 财华社

  报名参加“云锋有鱼杯”全国港股模拟投资大赛,赢取60万大奖!【点此报名】

  富银融资股份(08452-HK)公告,于2017年10月9日,公司全资附属富银商业保理与龙鼎华源订立保理协议I,据此,富银商业保理同意向龙鼎华源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以换取保理利息及管理费收入;及将应收账款合法所有权由龙鼎华源转让予富银商业保理。倘保理协议I条款有任何违反,则富银商业保理可行使其追索权及要求龙鼎华源购回应收的账款。在有关情况下,龙鼎华源应有责任支付保理开支,违约赔偿及向富银商业保理未偿还本金额。

  协议自生效日期起计为期三年,融资的保理本金额为4180万元(人民币,下同)(相等于约4919.38万港元)。

  龙鼎华源为公司主要股东大苑天地占约22.26%权益的非全资附属公司,龙鼎华源及大苑天地均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

  由于融资租赁协议I及保理协议I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由集团与龙鼎华源订立,该等交易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0.79条须合併计算。因此,公司建议修订现有年度上限,于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四个年度各年的经修订合计年度上限将会分别为4820万元(于约5672.59万港元)、4840万元(于约5696.13万港元)、3100万元(约3648.35万港元)及1600万元(约1883.02万港元)。

责任编辑:卢昱君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