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6日19:12 财华社

创兴银行(01111-HK)公布,于2017年9月26日,该银行(作为卖方)与奇芬企业有限公司(作为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该银行已同意出售而买方已同意购买丰顺商业大厦,代价为6.58亿港元。

买方将于该物业买卖完成时向银行授予一项或多项租赁,以租赁该物业的商铺部份及办公室部份。商铺部份固定租期为4年,前三年的月租金为92万港元;及第四年的月租金为99.65万港元。办公室部份固定租期1年,可选择再续期1年,月租金为72万港元

丰顺商业大厦位于弥敦道591号及长沙街13号,总建筑面积约为3089平方米。

公告称,出售该物业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银行核心银行业务的持续发展和营运资金需要。



(责任编辑:f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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