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0日08:55 财华社

  普汇中金国际(00997-HK)公告,于2017年9月19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公司间接全资附属普汇中金融资租赁与浩华订立协议,据此,普汇中金融资租赁同意以16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代价向浩华购买资产,并于其后将资产回租予浩华,为期12个月,总租赁付款为1720万元。普汇中金融资租赁将就出售及回租安排收取浩华手续费32万元。

  据悉,浩华由公司控股股东李伟斌先生拥有60%权益,主要与中国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租赁期限届满后,并于所有应付普汇中金融资租赁之租赁付款及利息已结清之情况下,普汇中金融资租赁将出售而浩华将购买资产,协定名义代价为100元,将连同最后一笔租赁付款由浩华支付予普汇中金融资租赁。

  浩华于该等协议项下之责任将由李先生提供之个人担保及陕西松日置业有限公司(一间由李伟斌先生拥有50%权益之公司,其从事物业开发、物业投资及租赁、物业管理、及出售建筑及室内装饰材料)提供之企业担保作为抵押。

  公告指,收购资产之代价将从普汇中金融资租赁之实缴股本中支付;而应收浩华之租赁付款将保留作普汇中金融资租赁就其融资租赁业务之营运资金。

责任编辑:卢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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