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08日17:15 财华社

厦门港务(03378-HK)公告称,2017年9月8日,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新海达已与关联方厦门海信升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厦门海信升同意应新海达要求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两部重65吨,高66米的船边桥式货柜起重机),后新海达将向厦门海信升承租设备,租赁代价包含本金金额人民币1.01亿元 (相当于设备购置成本) 及租赁利息支付。

公司董事会认为融资租赁协议之订立乃整体有利于集团及股东,因融资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之融资租赁安排,可使新海达以适当的融资成本提高码头营运能力及竞争力;及新海达可依靠厦门海信升广泛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更好地落实融资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融资租赁安排,而保证合同之订立乃中国市场上融资租赁业务的常规配套安排,有利于新海达顺利推展上述融资租赁安排。



(责任编辑:f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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