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中国(02136.HK)公告,兹提述公司2016年6月31日的上市文件,内容有关“与我们的控股股东及利福集团之关系”一节披露的不竞争契约及利福国际公告。不竞争契约乃由公司与利福地产订立,以确保本集团业务与利福地产集团业务之间的区分明确。

公告称,利福国际已于2017年4月13日完成向买方出售合共约2.5亿股利福地产股份,占利福地产于利福国际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59.56%。于有关出售事项后,利福国际不再为利福地产的控股股东,买方已取代刘先生一方成为利福地产的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不竞争契约的条款,不竞争契约已于紧随有关出售事项后自动失效,且不再对订约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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