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05日08:47 财华社

  顺昌集团(00650-HK)公告,就早前向Titan Gas Technology Investment Ltd卖盘事项,根据上市规则构成公司反收购,须待上市委员会批准其新上市申请方可作实,而公司已于提交相关申请。由于新上市申请于2016年4月28日到期,公司已于2016年5月4日向联交所重新提交新上市申请。

  去年10月,大股东莫天全向要约人Titan Gas Technology出售顺昌集团1.75亿股普通股(相当已发行股本50.38%),交易金额为1.17亿元,即相当于每股出售股份0.6696港元(较停牌前收市价折让88.65%),同时以1.75亿元收购莫氏持有本金额9,683万元的可换股债券,完成后,要约人提出全面收购要约。交易完成后,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将共持有顺昌约57.41%股权,将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就所有已发行普通股提出无条件强制性全面现金要约。

  此外,公司与包括要约人在内的多名认购人,配售共40.17亿股(包括12.69亿股普通股、第二批13.74亿股优先股),总认购价约26.9亿元,其中包括用于收购原油公司及石油勘探及开发等。

  要约人透过莫天全与公司接洽,向公司提出建议,以根据认购事项向公司注入多达约26.9亿元之大量现金。认购事项将有助于大大改善集团之财务及流动性状况。

  另外,根据出售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的未经审核财务资料,出售集团录得除税前及除税后亏损约12,300,000港元。据顺昌集团2015年中期报告,出售集团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广西省之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之酒店及餐饮业务,属已终止经营业务。

责任编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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