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2月28日消息,据财华社报道,百盛集团(03368-HK)公布,于2015年12月25日,法院驳回全资附属百盛商业发展(作为租户)撤销仲裁申请的裁定。此乃法院的最终裁决,业主或租户均不得提出进一步上诉。至今,租户在仲裁裁决下需支付总额约1.41亿人民币。董事会认为裁定不会对集团业务及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资料显示,百盛集团于3月底公布,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今年3月25日作出的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判场地的业主胜诉,并命令原告人,即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百盛商业发展终止后占用场地向业主支付3,676万元的费用,以及向业主支付租金8,992万元。百盛当时表示,根据仲裁裁决应付的总金额约为1.4亿元,占去年经审核纯利约57%。(自然)

相关阅读

0